总赔偿款大概600多万,现在公司不服仲裁判决,正在法院立案中
总赔偿款大概600多万,现在公司不服仲裁判决,正在法院立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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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9-05 23:53:27
发布于 内蒙古
京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拖欠工资。
乌海京运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法人:谢月云,公司股东:北京京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持股99%),北京京运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2024.5月前三个月开始减产变相裁员,2024年5月20日已全线停产停工,高层领导全部撤离,通知员工放假, 每周一、周四打卡上班(车间已全线停产封闭状态,员工去打扫卫生),不提供食、宿,并通知6、7、8月分为产能调整阶段,实际已经停产停工,到8月底公司暂时负责人(人力资源部部长张娟)通知300多名员工要解散乌海京运通,公司协商给予经济补偿‘实发’工资的70%×工龄(满一年算一个月),此项通知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并通知不同意协商经济补偿的员工将在8月底进行单方面强制性解除劳动关系,2024年9月4号 工作群里通知8月考勤确认表显示2024年8月30日所有人属于离职状态,公司大门封闭,没有任何正式的通知员工,现剩余200多名员工诉求按劳动法给予经济赔偿,将工作期间未按照工资比例足额缴纳的社保及公积金进行补缴
乌海京运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法人:谢月云,公司股东:北京京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持股99%),北京京运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2024.5月前三个月开始减产变相裁员,2024年5月20日已全线停产停工,高层领导全部撤离,通知员工放假, 每周一、周四打卡上班(车间已全线停产封闭状态,员工去打扫卫生),不提供食、宿,并通知6、7、8月分为产能调整阶段,实际已经停产停工,到8月底公司暂时负责人(人力资源部部长张娟)通知300多名员工要解散乌海京运通,公司协商给予经济补偿‘实发’工资的70%×工龄(满一年算一个月),此项通知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并通知不同意协商经济补偿的员工将在8月底进行单方面强制性解除劳动关系,2024年9月4号 工作群里通知8月考勤确认表显示2024年8月30日所有人属于离职状态,公司大门封闭,没有任何正式的通知员工,现剩余200多名员工诉求按劳动法给予经济赔偿,将工作期间未按照工资比例足额缴纳的社保及公积金进行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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