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6-14 18:22:53 股吧网页版
吉视传媒: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吉林广播电视台、长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来画科技文化有限公司联合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15


证券代码:601929 证券简称:吉视传媒 公告编号:临 2024-025
证券代码:250052 证券简称:23 吉视 01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吉林广播电视台、长影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来画科技文化有限公司
联合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履约不确定性风险:本战略合作协议是四方基于合作意向而达成的指导性文件与合作框架,确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为四方推进具体合作项目(由四方另行签署正式合作协议)奠定基础。

●对上市公司业绩影响:本战略合作协议不涉及具体合作项目与金额,对公司本年及未来年度经营业绩影响需根据具体合作项目推进实施情况而定,对各年业绩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具体合作项目后续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以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4 年 6 月 14 日,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视传媒”或“公司”)
与吉林广播电视台(以下简称“吉林台”)、长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影集团”)、深圳市来画科技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来画公司”)在吉林省旅游发展大会上共同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四方按照优势互补、平等互利、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基本原则开展各项合作,根据协议内容给予对方战略合作伙伴地位。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1.吉林广播电视台

(1)单位名称:吉林广播电视台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220000MB1959491U

(3)法定代表人:刘铁铎

(4)开办资金:77,800 万元人民币

(5)住所: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 2066 号

(6)宗旨和业务范围:播映新闻和电视节目,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统筹组织省内重大宣传报道,为省委、省政府提供内参报道、舆情信息,组织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创作生产,制作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精品节目,确保安全播出,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引导社会热点,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打造自主可控、影响力强的新媒体传播平台,推动媒体融合发展,加强我省传播能力建设,建设国内一流现代化媒体,讲好吉林故事,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7)与本公司的关系:吉林台是公司控股股东。

2. 长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单位名称:长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0001240141729

(3)法定代表人:庄严

(4)注册资本:9,300 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时间:1999 年 1 月 4 日

(6)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红旗街 1118 号

(7)经营范围:影视制作、影视发行、电影放映、文化交流、影视器材租赁;广告策划、制作;洗印拷贝加工;影视节目、影视版权、影视节目交流;文化艺术品展览、讲解、讲解器租赁;音像制品、书籍、画册、明信片、海报等衍生品销售等。

(8)与本公司的关系:不存在关联关系。

3.深圳市来画科技文化有限公司

(1)单位名称:深圳市来画科技文化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EKFWG3W

(3)法定代表人:郑夏红

(4)注册资本:500 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时间:2017 年 6 月 14 日

(6)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海深港青年梦工厂北区 3 栋
(7)经营范围:文化活动策划;广告材料、计算机、互联网技术开发、技术
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会务策划;图文设计;动画设计;网页设计;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基础软件的技术服务;应用软件的技术服务;在网上从事商贸活动(不含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软件开发应用;教育培训;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知识产权服务;照相机及器材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与本公司的关系:……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