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27
证券代码:601933 证券简称:永辉超市 公告编号:2024-034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出售资产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交易背景概述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辉超市”)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
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 年 12 月 29 日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的议案》,公司向大连御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购买方”或“大连御锦”)出售所持有的 388,699,998 股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商管”)股份(对应万达商管于 2023年 8 月 25 日增资扩股前公司的持股)。标的股份所对应的转让价格为4,530,059,250.07 元人民币。根据公司与大连御锦签订的《转让协议》,前述交易资金由大连御锦分八期支付。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股份转让价款合计人民币 890,970,179.14 元(分别是首期股份转让价款 300,000,000.00 元、第二期股份转让价款 390,970,179.14 元、第三期股份转让价款 200,000,000.00 元)。本次交易的剩余股份转让价款合计人民币 3,639,089,070.93 元,剩余对应转让的股份数为310,115,364 股。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49)和《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55、2024-006、2024-009、2024-030)。
二、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一)调整出售资产方案的原因
因购买方目前存在短期资金周转困难,其正积极处置资产以回笼资金用以支付本次交易股份转让价款。
(二)调整出售资产方案的具体内容暨签署补充协议
经过综合评估,该股份转让价款支付分期进度的调整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和可持续经营没有重大影响,经各方协商,公司拟与大连御锦、王健林、孙喜双、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本次《补充协议》调整了购买方支付剩余股份转让价款的分期进度并补充王健林先生、孙喜双先生、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为交易担保方。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1、协议各方
(1)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2) 大连御锦贸易有限公司
(3) 王健林
(4) 孙喜双
(5) 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
王健林、孙喜双及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合称为“担保方”。
《补充协议》约定在对《转让协议》截至《补充协议》签署日各方既有履行情形不再提出权利主张的前提下,将购买方支付本次转股交易的剩余股份转让价款的分期进度及担保措施进行调整。调整的情况如下:
本次转股的剩余股份转让价款合计人民币 3,839,089,070.93 元共分八期(具体
为第三至第十期,其中第三期已于 2024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足额支付)支付。购买
方应按照如下进度向公司指定账户支付剩余股份转让价款。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剩余支
付款时间 股份转让价款(元) 对应转让的股份数(股)
付期数
第三期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0,000,000.00 17,043,571
第四期 2024 年 9 月 30 日 300,000,000.00 25,565,356
第五期 2024年12月31日 500,000,000.00 42,608,927
第六期 2025 年 3 月 31 日 700,000,000.00 59,652,498
第七期 2025 年 6 月 30 日 764,800,000.00 65,174,615
第八期 2025 年 9 月 30 日 679,000,000.00 57,862,923
第九期 2025年12月31日 347,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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