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因始终未进行分红,投资者回报意识不足,目前在同类上市企业中估值大幅落后。目前新公司法正式实施后已经消除法律障碍,法律规定非常明确具体,无需再“深入推进研究”,请问公司何时可以兑现承诺,从而弥补亏损达到分红条件?
招商南油: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新《公司法》已于2024年7月1日起生效实施,其中第二百一十四条“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应当先使用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仍不能弥补的,可以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的规定,取消了原来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亏损的法定限制。为了确保相关会计处理的严谨性,公司将持续跟踪主管部门关于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具体细则。谢谢。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新《公司法》已于2024年7月1日起生效实施,其中第二百一十四条“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应当先使用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仍不能弥补的,可以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的规定,取消了原来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亏损的法定限制。为了确保相关会计处理的严谨性,公司将持续跟踪主管部门关于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具体细则。谢谢。
(来自 上证e互动)
答复时间 2024-08-07 17: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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