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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04 21:52:20
发布于 江西
$中国重工(SH601989)$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文件第十三条第四点规定,请证监会对中国重工股票进行重点关注。中国重工作为成熟期企业,最近一次分红为2024年,每股分红为0.01元,在此之前一次分红为2022年,每股分红为0.003元。长期少分红致使有大量未分配利润留存(目前每股未分配利润为0.5389元)。如此分红是否合理?是否损害了中小股民的利益?中国重工股票分红方案是否违反了文件第五条第一点(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到80%)或第二点(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到40%)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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