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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6-19 18:04:32 股吧网页版
大唐发电:大唐发电H股公告(进一步公告关连交易收购目标公司95%股权)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20


00991

进一步公告

关连交易

收购目标公司95%股权

兹提述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5月29日的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本公司收购目标公司95%股权。除文意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该公告所述,收购事项的代价为人民币9,815.1705万元。鉴於大唐太阳能公司尚欠缴资本金人民币12万元,经公平磋商後,收购事项的代价就资本金未到位事项进行了调整并根据以下计算公式得出的结果而厘定:收购事项的代价=(评估基准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应缴未缴出资额)×认缴出资比例-应缴未缴出资额。
根据评估报告,经采用收益法评估,目标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值为人民币10,332.39万元,评估增值人民币352.13万元,增值率为3.53%。
盈利预测
於拟备目标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值(「估值」)时已采用收益法,该估值构成上市规则第14.61条项下的盈利预测(「盈利预测」)。本公告乃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14.60A条规定对有关核数师及董事会就盈利预测分别发出的函件作进一步披露。

本公司核数师天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天职香港」)已就估值所依据的计算方法进行审阅及出具报告。董事会已作出确认,盈利预测乃经适当及审慎查询後制订。天职香港及董事会发出的函件分别载於本公告附录一及附录二。
专家及同意

名称 资格

天职香港 执业会计师、注册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

据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所深知、尽悉及确信,上述专家为独立於本集团及其关连人士的第三方。於本公告日期,上述专家概无於本集团任何成员公司拥有任何股权或可认购或提名他人认购本集团任何成员公司证券的任何权利(不论可否依法强制执行)。上述专家已就刊发本公告发出其书面同意,同意按以本公告所载形式及涵义刊载其函件、及╱或引述其名称(包括其资格)及其载於本公告的意见,而迄今并无撤回书面同意。

承董事会命
孙延文

联席公司秘书
中国,北京,2024年6月19日
於本公告日,本公司董事为:
王顺启、应学军、徐光、田丹、马继宪、朱绍文、曹欣、赵献国、金生祥、孙永兴、牛东晓*、宗文龙*、赵毅*、朱大宏*、尤勇*
* 独立非执行董事

附录一:有关盈利预测的天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函件
以下为执业会计师天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为2024年6月19日之报告全 文,以供载入本公告。
独立监证报告
致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董事会
吾等已查核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就大唐太阳能产业(英德)有限公司(「目标公司」)於2023年7月31日之市值估值而编制日期为2024年4月19日所依据贴现未来 估计现金流量计算的估值(「估值」)。评估乃根据贴现未来现金流量编制,被视为香港联 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4.61段项下之溢利预测。
董事责任
贵公司董事(「董事」)负责根据董事厘定及载列於该估值的基准及假设编制贴现未来估计 现金流量(「假设」)。该责任包括执行与编制贴现未来估计现金流量估值相关的适当程序 及应用适当的编制基准,并作出合理估计。
吾等独立性与质量管理
吾等遵循由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专业会计师道德规范中的独立性 及其他道德要求,该规范建立在诚信、客观、专业能力、应有的关注、保密和专业行为 等基本原则之上。
吾等适用香港质量管理准则第1号-会计师事务所对执行财务报表审计或审阅、或其他监 证或相关服务业务实施的质量管理,并据此构建了一个在政策和程序等方面遵循道德规 范、专业标准和法律要求的全面质量管理体系。

申报会计师责任
吾等之责任为对於贴现未来估计现金流量之计算方法是否已根据上市规则第14.62(2)条之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估值所依据的假设妥为编制而发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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