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15
证券代码:601992 证券简称:金隅集团 编号:临 2025-003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辽宁恒威水泥
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隅集团”“公司”)所属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东水泥”)的控股子公司辽宁金中新材料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辽宁金中”)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李英科、李金航 2 名自然人股东合计持有的辽宁恒威水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威水泥”)100%股权,收购彭耀华、唐军忠 2 名自然人股东合计持有的辽阳市弘光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光矿业”)70%股权,收购李英辉、徐振宇 2 名自然人股东合计持有的本溪永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溪永星”)100%股权,并分别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上述标的拟以评估值为对价,合计 42,848.03 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述公司成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评估结果尚需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一、交易概述
2025 年 1 月 13 日,金隅集团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收购辽宁恒威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股权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辽宁金中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李英科、李金航 2 名自然人股东合计持有的恒威水泥 100%股权,收购彭耀华、唐军忠 2 名自然人股东合计持有的弘光矿业 70%股权,收购李英辉、徐振宇 2 名自然人股东合计持有的本溪永星 100%股权,并分别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本次交易完成后上述公司成为辽宁金中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辽宁金中获得恒威水泥 100%股权、弘光矿业 70%股权及本溪永星 100%股权。
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方亚事)对恒威水泥及其关联企业采用资产基础法及收益法进行了评估,并选定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为评估结论。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4 年 8 月
31 日,恒威水泥 100%股东权益预评估值为 30,906.20 万元、弘光矿业 70%
股东权益预评估值为 5,969.06 万元、本溪永星 100%股东权益预评估值为 5,972.77 万元,合计 42,848.03 万元。经协商,股权转让价款拟为42,848.03 万元,最终转让价款以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后的资产评估结果为准。
本次交易事宜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本次交易对方均为自然人股东,其具体情况如下:
1.李金航,自然人,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2110**********6613,住址: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陈家胡同。
2.李英科,自然人,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2110**********5114,住址: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陈家胡同。
3.彭耀华,自然人,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2110**********005X,住址: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中华大街。
4.唐军忠,自然人,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2110**********6553,住址: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陈家胡同。
5.李英辉,自然人,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2110**********5114,住址:辽宁省辽阳市文圣区罗大台镇张书村。
6.徐振宇,自然人,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2110**********511X,住址:辽宁省辽阳市文圣区罗大台镇张书村。
(二)本次交易对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恒威水泥
1.标的公司概况
企业名称:辽宁恒威水泥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10007017012991
注册地址:辽阳市文圣区罗大台镇陆甲村
法定代表人:李英科
注册资本:18,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水泥生产,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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