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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6 22:12:10 股吧网页版
中金公司,遭警示!
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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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证券报记者4月26日从北京证监局网站获悉,北京证监局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金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图片来源:北京证监局官网

  据警示函,中金公司合规管理存在两项问题,一是聘用未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开展相关证券业务,二是多名员工曾存在买卖股票、出借个人证券账户的行为,公司对员工行为监测监控不到位。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这是中金公司本年度第二次收到证监系统警示函。

对员工行为监测监控不充分

  北京证监局对中金公司出具的警示函显示,经查,中金公司合规管理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聘用未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开展相关证券业务;二是多名员工曾存在买卖股票、出借个人证券账户的行为,公司对员工行为监测监控不到位。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第三条、第六条第四项的规定。

  北京证监局认为,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中金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北京证监局表示,中金公司应引以为戒,认真查找和整改问题,加强对从业人员行为管理,切实提升合规管理水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严打违规行为

  券商员工违规买卖股票并非个例,除中金公司外,近期招商证券、平安证券、长城证券、国泰君安、万和证券等公司多名员工因此被罚。

  证券从业人员不得买卖股票是《证券法》的基本要求,监管多次表态,始终坚持“零容忍”执法。证监会此前披露数据显示,2019年至2023年,证监会共查办67起从业人员违法炒股案件,对139人作出行政处罚。

  今年以来,证监会对证券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股票打击力度明显加大。据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4月10日,今年来已有超百名证券从业人员遭罚。

  依据新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法律、行政法规等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法定期限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证券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股票的,将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近期开展的2023年券商文化建设评估工作中,进一步明确了券商若存在从业人员违规炒股并被监管部门处罚的情况,应主动进行自评并扣分。

  分析人士认为,证券从业人员屡屡触碰法律“红线”,反映出券商在内控和合规管理方面存在缺陷。券商要加强合规管控,认真落实从业人员管理要求,提升从业人员的道德水准、合规风险意识和廉洁从业水平,确保从业人员遵守市场规则,坚决遏制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股票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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