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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6-29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
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交流,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
认同,在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起有效的沟通渠道,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
的良性关系,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下称“《香港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部门及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
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
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时应
特别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密,避免因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
内幕交易。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
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
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
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
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内容和方式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对象包括:
(一)投资者;
(二)证券分析师和行业分析师;
(三)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和其他相关媒体;
(四)其他相关机构。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
(二)法定信息披露内容;
(三)公司的经营管理信息;
(四)公司的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
(五)公司文化建设;
(六)股东权利行使的方式、途径和程序等;
(七)投资者诉求处理信息;
(八)公司正在或者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
(九)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
第六条 公司应当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沟通交流的方
式应当方便投资者参与,公司应当及时发现并清除影响沟通交流的障碍性条
件。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渠道及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告,包括临时公告和定期报告;
(二)股东大会;
(三)公司网站、新媒体平台;
(四)分析师会议或投资者说明会;
(五)一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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