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26 17:17:14 股吧网页版
出版传媒:出版传媒2023年度审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7


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元为货币单位)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原名辽宁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9 年 1 月份经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名称变更为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成立于 2006 年 8 月 29 日,是经辽宁省人民政府辽政[2006]74 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辽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改制重组并赴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H 股)的批复》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新出图(2006)551 号《关于同意辽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改制重组赴香港联交所主板(H 股)上市有关事宜的批复》批准,由辽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电视台广告传播中心作为发起人,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成立时注
册资本为 410,914,700.00 元,由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的 410,914,700 股组成。2007 年 12 月
14 日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7]452 号文核准,公开发行 14,000 万股普通股(A 股),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上字[2007]216 号文批准,公司
股票于 2007 年 12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 4.6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49,600,000.00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50,914,700.00 元,股本总数为 550,914,700 股。

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张东平,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000791577374P,注册地及
总部的经营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 29 号,营业期限:2006 年 8 月 29 日至无固定
期限。

本公司所属行业为出版业,本公司及子公司(统称“本集团”)主要经营活动为:图书、音像、电子等出版物编辑出版;出版物总批发、批发与分销、零售;图书等纸质版出版物印刷;纸张、油墨等印刷物资购销;版权贸易、互联网出版、发行,会展、文化服务等业务。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或主体。本公司 2023 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 24 户,详见附注九、(一)“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决议批准报出。本公司的母公司是辽宁
出版集团有限公司,最终控制人是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以公司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本集团自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不存在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集团基于上述编制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已颁布的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此外,本财务报告编制参照了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的列报和披露要求。

(二)会计期间和经营周期

本集团的会计年度从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

营业周期是指本集团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集团以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三)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英镑为其记账本位币。本集团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四)计量属性在本期发生变化的报表项目及其本期采用的计量属性

本集团采用的计量属性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

(五)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项目 重要性标准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账面余额 500.……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