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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30
关于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
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昌电子”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76 号),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 248,574,462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 4.70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 1,168,299,971.4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4,155,387.11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54,144,584.29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划付至公司指定账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47635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24
序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年 3 月末已已投入募集
号 入金额 投入募集资 资金比例
金金额
1 珠海宏昌电子材料 珠海宏昌电子材料 77,925.00 50,414.46 42,948.12 85.19%
有限公司二期项目 有限公司
珠海宏昌电子材料
2 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 珠海宏昌电子材料 42,099.00 30,000.00 4,826.67 16.09%
电子级功能性环氧 有限公司
树脂项目
3 功能性高阶覆铜板 珠海宏仁电子材料 50,133.00 35,000.00 5,272.89 15.07%
电子材料项目 科技有限公司
合计 170,157.00 115,414.46 53,047.68 45.96%
三、本次调整公司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情况
目前公司三个募投项目均按照规划建设进度正常施工,“珠海宏昌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二期项目”预计 2024 年 12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珠海宏昌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8 万吨电子级功能性环氧树脂项目”和“功能性高阶覆铜板电子材料项目”预计 2025 年 12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珠海宏昌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二期项目” 建设进度较快,截至 2024 年 3 月
末,募集资金使用比例已达到 85.19%,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较项目总投资缺口较大,为优先保障“珠海宏昌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二期项目”的顺利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在不改变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情况下,对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调整前募集调整后募集募集资金计
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投资总额 资金计划投资金计划投划投资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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