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30日,龙宇股份公告披露收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24年4月30日,龙宇股份公告披露收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年4月28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且2024年4月29日闭市后仍持有可查阅 海汇梁律,挽 亏。因2022年及2023年上半年,公司存在大额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且未披露、部分贸易业务无商业实质的情形,导致2022年年报、2023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公司被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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