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19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ST 龙宇 公告编号:2024-096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进行补充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进行补充调整的事项,是按照年审机构审计意见并结合公司自查结果,在前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基础上,对 2018-2023 年度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部分科目进行补充追溯调整。本次补充调整部分的影响涉及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中部分报表科目,不涉及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等相关项目。
根据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
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公司已聘请北京德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皓所”)对 2019、2020、2021 和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进行审计,并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进行鉴证。相关更正后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专项鉴证报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报告全文。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补充调整涉及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财务报表科目,与公司前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报表科目没有重合或涉及二次更正的情形。前次会计差错更正主要涉及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以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等相关
财务报表科目,可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
一、本次会计差错更正补充调整概述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和要求,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差错更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8 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80)。
因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各期财务报表普遍具有广泛性影响,并导致2022 年度财务报表发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由盈利转为亏损的盈亏性质改变,按照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需会计师事务所对更正后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全面审计并出具新的审计报告。公司已聘请德皓所对 2019、2020、2021 和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进行审计,并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进行鉴证。目前审计工作已经完成,相关更正后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及 专 项 鉴 证 报 告 , 详 见 公 司 于 本 公 告 同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全文。
根据德皓所本次审计工作意见,结合全面自查结果,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进行补充调整的议案》,在前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基础上,按照以下原则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部分科目进行补充追溯调整:
1、公司 2021、2022 年大宗业务中,上、下游部分客户供应商已被认定为公司关联方。公司与其业务暂停后,未履行完毕的采购、销售合同中均发生了拖欠情况,且拖欠时间明显超出合理范围,同时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龙宇控股有限公司
承诺为前述欠款承担连带责任,并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向公司先行支付人民币
5,000 万元用于偿还关联债权。基于以上情况判断,公司与关联方历年应收账款、预付账款所形成的资金占用均不具备经营合理性。应对上述交易形成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科目按照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追溯调整至其他应收款科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合同负债转入其他应付款科目,同时将相关现金流由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调整至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调整为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经自查,公司 2018 年至 2022 年部分批发业务上下游客户供应商之间疑
似存在同一控制或存在关联关系(非公司关联方)的情形,相关业务独立性存疑,虽然合同期内债权债务已结清,但公司与上述供应商、客户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所形成的资金占用不具备经营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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