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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3-27 19:30:48 股吧网页版
ST花王: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3-28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ST 花王 公告编号:2024-028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 年 4 月 28 日,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花王
股份”)债权人王锁二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镇江中院”或“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及预重整,具体内容详见《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及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

2022 年 5 月 13 日,公司收到法院下达的《决定书》[(2022)苏 11 破申 3
号],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2022 年 5 月 25 日,公司收到法院下达的《决
定书》[(2022)苏 11 破申 3 号之一],指定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
时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收到法院指定
临时管理人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

2023 年 1 月 30 日,公司与预重整投资人各方签署了《预重整投资协议》,
就相关事项各方进行了约定,预重整投资人已向临时管理人银行账户支付了 1.6亿元的重整意向金(公告编号:2023-005)。

2023 年 4 月 18 日,公司与江苏镇江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苏州利波达企业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临时管理人签署了《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投资协议>补充协议》,镇江路桥作为财务投资人参与公司重整投资(公告编号:2023-021)。

2023 年 5 月 16 日,公司收到镇江中院送达的《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决定书》[(2022)苏 11 破申 3 号之二],法院决定将公司预重整期限延长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公告编号:2023-033)。

2023 年 9 月 27 日,公司收到镇江中院送达的《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决定书》[(2022)苏 11 破申 3 号之三],经公司临时管理人申请,法院决定延长
公司预重整期限至 2024 年 3 月 29 日(公告编号:2023-062)。

一、 预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

2024 年 3 月 27 日,公司收到镇江中院送达的《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决定书》[(2022)苏 11 破申 3 号之四],经公司临时管理人申请,法院决定延长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期限至 2024 年 6 月 28 日。

二、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是否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重整事项尚未被法院正式受理,目前公司处于预重整程序,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批准重整计划前的程序,如果公司预重整成功,法院将依法审查公司进入重整程序的相关要求。公司预重整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镇江中院决定对公司延长预重整期限,不代表镇江中院最终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无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2、若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并顺利实施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如果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3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3、目前公司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 第
9.8.1 条的相关规定,因此公司股票将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按规定发布提示性公告,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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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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