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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6-20
《关于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二四年六月
《关于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回复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关于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4]062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长江保荐”)作为保荐机构会同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花王股份”),对问询函所提出的有关问题逐项进行核查与落实,并出具如下回复。
4.关于募集资金。年报及相关公告显示,公司于2020年8月10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含)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于2021年8月10日到期,但公司未按规定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有13,031.46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流未归还。前期公司承诺将在2021年12月31日归还。请公司:(1)补充披露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用款时间、具体用途、收款方及相关流向,核查募集资金是否存在流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情形;(2)补充披露公司已采取的偿还募集资金措施及进展情况;(3)说明公司预计归还募集资金的具体时间及相关安排措施。请保荐机构发表意见,请年审会计师对问题(1)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公司回复:
(1)补充披露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用款时间、具体用途、收款方及相关流向,核查募集资金是否存在流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情形;
公司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共计 14,889.06 万元,主要用于归还
银行借款、支付中维国际少数股东股权收购款、支付遂平奎旺河项目的工程保证金,不存在募集资金流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情形。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具体流向明细
单位:万元
用款时间 具体用途 收款方 金额
2020-9-16 归还银行借款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 2,000.00
2020-11-4 支付中维国际少数股东股权收购款 王伟 1,140.00
2020-12-21 归还银行借款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丹阳市支行 10,000.00
2020-10-22 支付遂平奎旺河项目工程保证金 遂平县开源投资有限公司 2,000.00
小计 / / 15,140.00 注
注:公司自2020年8月11日至2020年10月22日从募集资金专户向一般户/基本户累计转出31,000.00 万元,包含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募集
资金使用,其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为 14,889.06 万元。表格列示的 15,140.00 万元为一般户/
基本户的对外支出金额,包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14,889.06 万元及其他资金。
具体流向如下:
1、2020 年 9 月 11 日由农行募集户 10322001040234725 转付 7,000 万元至江
苏银行 70560188000185091 户,其中 2,000 万元于 2020 年 9 月 16 日归还江苏银
行银行借款,5,000 万元于 2020 年 9 月 17 日转付农行一般户(见序号 3 的说明);
2、2020 年 9 月 1 日由工行募集户 1104021029200212906 转付 2,000 万元至
广发银行,后于 2020 年 9 月 11 日从广发银行转付 2,000 万元至农发银行,又分
别于 2020 年 9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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