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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5 18:40:30 股吧网页版
新通联:新通联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6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作为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我们现就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周玥女士、独立董事朱兵先生及董事王健巍先生组成,由独立董事周玥女士担任主任委员,周玥女士具有注册会计师、证券从业人员资格,在财务、审计、税务、企业管理方面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审计委员会成员均具有胜任审计委员会相应工作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三次会议,审计委员会的委员们均亲自参加了相关会议,充分发挥各专业特长,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态度,认真履行职责,并对会议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2023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公司2022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预计 2023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2、2023 年 8 月 16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公司 2023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3、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
告》。
三、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有职员未在公司任职,与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也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审计小组成员与公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审计委员会对其所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报告期内,审计小组成员始终保持了应有的职业谨慎和职业关注并具备承办此次审计业务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相关执业证书,顺利完成审计工作。公司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自公司聘任以来一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忠实勤勉地履行审计职责,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和中介机构进行沟通,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指导意见,督促公司内部审计结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议了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并发表了意见: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有关规定,均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公司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规范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强化内控团队建设和专业人员培训,不断提升公司的风险防控能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推动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有效提高了风险防范能力。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业务流程,风险控制措施及各项规章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
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规范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运作,推进上市公司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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