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华新材: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回复(2023年度财务数据更新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14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1、2023 年公司业绩大幅下滑,主要系 2023 年市场碳酸酯溶剂产能有所增
加,市场需求增长不及预期,导致碳酸酯溶剂市场供给增幅大于市场需求增幅,市场出于供大于求的状态,从而导致碳酸酯溶剂的市场价格大幅下降,导致公司整体业绩大幅下滑。
公司已在《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申报稿)》中披露上募投项目产能无法消化的风险”、上 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上经营业绩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2、公司业绩变化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具备一定合理性,但也体现出公司拓展业务方向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公司通过本次募投项目布局,将实现锂电池产业链的纵向一体化发展,可以增强公司供应链方面的自主可控性,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持续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公司的募投项目主要为满足自建电解液项目的原材料需求,剩余产能还可外销或调配至其他生产基地,产能规模设计合理。由于电解液行业特点,虽然电解液行业名义产能过剩,但实际有效产能远低于规划产能,与实际需求相匹配。公司在计划新增电解液产能时,已经对行业特点和市场发展趋势进行了充分的考量,当前自建电解液项目的产能设计适度且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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