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2
证券代码:603028 证券简称:赛福天 公告编号:2024-022
江苏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
(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12.86 元/股(含);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2024 年 2 月 23 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
董事长提议回购股份、高级管理人员及光伏事业部周锦峰等核心人员增持计划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光伏事业部周锦峰等核心人员计划自公告披露日起的 12 个月内,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方式增持公司 A 股股票,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含)。
除上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计划外,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均回复截至董事会审议回购决议日,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内暂无明确的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后续收到相关增减持计划,公司和增减持主体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增减持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一)回购期限内若公司股价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或者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情形,存在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二)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对外披露了《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股份、高级管理
人员及光伏事业部周锦峰等核心人员增持计划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公司收到董事长范青女士《关于提议回购股份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函》,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自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 万元(含)。
2024 年 4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2/23,由董事长范青女士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4/2/22,由董事长范青女士提议
预计回购金额 3,000 万元~6,000 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12.86 元/股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2,332,814 股~4,665,629 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
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0.81%~1.63%
回购证券账户名称 江苏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回购证券账户号码 B884902627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为了建立完善的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助力公司的长远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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