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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5-27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第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24 日(星期五)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建业路 813 号
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通过邮
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独立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 人。
会议由独立董事周源康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公司 A 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2.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844.71 万元(含30,844.71 万元),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4.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5.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则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5)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日之后的 5 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偿还所有到期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及最后一年利息。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
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7.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可转债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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