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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5 19:03:02 股吧网页版
广州酒家:资产减值及核销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6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减值及核销管理制度

(2024年4月24日,经第四届董事会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资产管理,对资产减值进行及时、合理的计提,严格规范资产损失的核销程序,减少资产损失,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
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其他主体(以下简称“下属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提及的各项资产是指应收款项(包括应收
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存货、长期股权投资、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商誉以及其他长期资产等。

本制度所提及的减值准备分别为信用减值准备、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减值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使用权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以及商誉减值准备等。

第二章 资产减值认定的一般原则

第四条 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应进
行减值测试:

(一) 资产的市价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
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二) 公司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
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三) 市场利率或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
从而影响公司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四) 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
坏。

(五) 该项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计划提前
处置。

(六) 公司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
或者将低于预期。

(七) 金融资产的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
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八) 金融资产的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九) 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或因其他原因难
以收回投资成本。

(十) 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第三章 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第五条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本制度对公司经营过程中最
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项目的计提办法进行了规范,未作出规范的项目发生减值的,可根据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公司财务部负责统筹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第六条 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一)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权工具)、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租赁应收款等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二)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
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三)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所规定
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或合同资产,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公司应考虑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采用单项和组合方式评估应收款项或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方法如下:

1.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计提坏账准备,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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