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
2024年第一季度持续督导意见
财务顾问
二〇二四年四月
财务顾问声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财务顾问)接受青岛海信网络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信网能、收购人)委托,担任其增持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林电气、上市公司)股份项目之财务顾问。
本次权益变动前,海信网能持有上市公司22,872,234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227,094,140股)的10.07%;其中,通过协议转让获得的
11,592,410股股份截至本持续督导意见出具之日尚未完成交割,该等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10%。持有上市公司21,733,260股的表决权,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9.57%;海信网能合计持有上市公司44,605,494股的表决权,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9.64%。
本次权益变动后,海信网能持有上市公司23,685,634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227,094,140股)的10.43%;持有上市公司21,733,260股的表决权,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9.57%;海信网能合计持有上市公司45,418,894股的表决权,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0.00%。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中信证券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精神,自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的12 个月内,对上述事项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海信网能于2024年3月26日披露了《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文件,科林电气于2024年4月23日披露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通过日常沟通,结合科林电气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本财务顾问出具本持续督导期的持续督导意见。
本持续督导意见不构成对科林电气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根据本持续督导意见所作出的任何投资决策可能产生的风险,本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持续督导意见根据科林电气提供的相关材料编制,相关方向本财务顾问保证其所提供的为出具本持续督导意见所依据的所有文件和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本财务顾问提醒投资人认真阅读科林电气公告的相关定期公告、信息披露等重要文件。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持续督导意见中的含义如下: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
本持续督导意见 指 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 2024年第一季度持续督导意
见》
本持续督导期 指 2024年 3 月 26日至 2024年 3月 31 日
海信网能、收购人 指 青岛海信网络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科林电气、上市公司 指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海信集团控股公司、海信 指 海信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网能控股股东
2024年 3 月 22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易 指 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购买上市公司 813,400股人民币
普通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0.36%
中信证券、本财务顾问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注:本核查意见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一、上市公司权益变动情况及标的股份过户情况
(一)权益变动情况
根据《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基于海信集团控股公司发展战略以及对上市公司价值及其未来发展前景的认同,海信网能拟通过本次权益变动进一步巩固上市公司第一大表决权股东的地位。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通过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方式购买。2024年3月22日,海信网能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购买上市公司人民币普通股 813,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0.36%,持股表决权增加至 20.00%。
本次权益变动前,海信网能持有上市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