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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6-28 10:04:21 股吧网页版
海量财经丨科林电气“三国杀”迎来大结局,海信网能如愿以偿拿下控制权
来源:海报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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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科林电气官网

  海报新闻记者周凌峰报道

  历时百余日的科林电气控制权“争夺战”似乎落下了帷幕。

  6月27日晚间,科林电气发布公告称,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海信网能共计持有公司 95,207,99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4.94%,并持有李砚如、屈国旺委托的9.57%的表决权,海信网能合计持有公司44.51%的表决权。这意味着海信网能的要约收购成功。

  海信网能要约收购结果。

  海报新闻记者在5月14日的综合报道(题目为“海信吃定科林电气,要约收购后该股一字涨停”)中曾对海信网能的要约收购行为展开过分析,从海信网能方面来看,科林电气当时虽市值不足60亿,但该公司在新能源业务方面表现出的亮眼成绩和公司营收、净利润方面的稳步攀升都成为了海信网能的“猎物”。海信网能公司总经理史文伯此前曾表示,海信成功控股科林电气后要将科林打造成海信能源产业总部并扎根石家庄,以科林为投资主体和管理主体,借助海信在全国各地市场、全球各国渠道,迅速扩大科林电气在全国、全球的机构、渠道布局。从史文伯的表态中不难看出,海信网能是要通过拿下控制权发力能源产业。

  然而在这次控制权争夺中,海信网能或许是抓住了科林电气的“七寸”速战速决,主打一个反应迅速。

  科林电气3月18日发布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成立于2000年的科林电气于2017年4月14日成功在A股主板上市,上市后的科林电气在控制权方面长期处于松弛状态。2022年4月13日,公司创始团队张成锁、李砚如、屈国旺、邱士勇、董彩虹一致行动协议到期,未再续约。到期前,五人合计持股28.95%,与尾随其后第六大股东的1.89%持股权相比可谓“大巫见小巫”,只要五人一致行动,实控人仍然为张成锁。但正是由于一致行动协议解除并且未再续约,这让资本嗅到了“横插一杠”的机会。2023年9月11日,科林电气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到期后,石家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石家庄国投”)和枣庄同兴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枣庄同兴”)分别通过二级市场潜入成为大股东,分别持股4.95%和4.5%。彼时,从股权占比来说,两家公司都有机会入席董事会。

  石家庄国投增持股份。

  不过,从2023年6月到9月,石家庄国资通过石家庄国投等企业与科林电气已经形成了资本、产业和股东等多层面深度合作。从大面上来看,双方已握手言和。但控制权的松弛给了海信网能后来“突袭”的机会。

  海信网能3月11日至3月15日期间买入科林电气的股票。

  3月19日,科林电气发布公告称,2024年3月11日-2024年3月15日期间,海信网能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购买上市公司人民币普通股 11,279,82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97%。同时,海信网能还在3月15日与李砚如、屈国旺、田晔、张国玉、刘福海、刘煜、刘宇聪分别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上述股东拟将其持有的科林电气11,592,410股股份(占协议签署日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10%),转让给海信网能持有。正是这样一来,海信网能短时间内合计持有了科林电气10.07%股权和19.64%表决权,成为第一大表决权股东。然而,此时的石家庄国投跳出来也开始增持科林电气。

  至此,科林电气实控权的“三国杀”局面正式形成。随后的百余天里,这场控制权争夺战始终未停。6月8日,科林电气披露了要约收购报告书,海信网能向除海信网能以外的公司全体股东所持有的非限售流通股发出部分要约收购,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 54,502,59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0%,要约收购价格为27.17元/股,要约收购期限为2024年5月28日起至2024年6月26日。

  因此,6月26日的股价对海信网能而言决定了这场控制权争夺战能否成功。功夫不负有心人,当日科林股价一直在要约价格27.17元/股以下,直到当日收盘报26.96元/股,海信网能以胜利宣布“三国杀”结束。

  科林电气于6月28日复牌。

  因本次要约收购期满,需要进一步确认要约收购结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申请,科林电气股票于2024年6月27日(星期四)停牌一个交易日,并将在要约收购结果公告当日复牌。

  根据科林电气6月27日的公告称,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已满,且要约收购结果已经确认,经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6 月 28 日(星期五)开市起复牌。

  科林电气三位独立董事向公司股东、实控人、一致行动人股东发函。

  值得一提的是,关于本次要约收购事项,公司三位独立董事曾向公司和全体股东发函提示,要求公司的股东(含收购主体)、实控人、一致行动人股东在此过程中要守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治理稳定,防止出现恶性控制权争夺,防止出现退市情形,保护好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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