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1-08 15:31:43 股吧网页版
成都燃气:成都燃气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09


证券代码:603053 证券简称:成都燃气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4 年 11 月

目 录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6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8议案一:关于聘任 2024 年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8议案二: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9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法行使股东职权,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燃气”或“公司”)特制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请参会人员认真阅读。

一、会议期间全体出席会议人员应以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进行,提高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依法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请的律师和董事会邀请参会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本次大会的会务事宜。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在会议召开前十分钟到达会场,办理签到登记,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持股凭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3.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终止。

五、股东及股东代表参加本次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益。

六、股东及股东代表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的,应在会前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股东及股东代表应在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有直接关系的范围内展开发言,按持股数从多到少依次排序,发言应言简意赅。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时间不超过 5 分钟,除涉及公司商业秘密不能在股东大会上公开外,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及股东代表提问。

七、股东及股东代表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表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出
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赞成”、“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如需回避表决的,请在相关议案“回避”栏内相应地方填上“√”。未填、多填、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八、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推举 1 名股东、1 名监事为
计票人,1 名股东、1 名律师为监票人,负责表决情况的统计和监督工作。

九、本次会议表决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一、网络投票操作流程见本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4-031)。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15 日下午 14 时 00 分

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少陵路 19 号成都
燃气总部大楼 2 楼 207 会议室

投票方式:现……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