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3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志斌)
在 2023 年度工作中,作为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人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积极出席公司 2023 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本人的经验和特长,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中肯、客观的意见,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李志斌:1997 年 8 月至今,就职于扬州大学商学院,专
业领域为会计学与财务管理,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
授、副院长、院长。自 2022 年 9 月 29 日任公司独立董事,
未担任其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和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大会、9 次董事会会议,
本人任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后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本年度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参加
董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股东大会次数
李志斌 9 9 0 0 2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3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的成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3 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4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
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按照规定召集、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公司审计报告、财务决算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听取并讨论了会计师事务所有关 2022 年年报审计的汇报及 2023 年工作计划汇报,切实履行了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其中本人参与相关会议内容如下:
召开日期 审计委员会会议内容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1、《倍加洁 2022 年审计报告》
2、《倍加洁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倍加洁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3 年 3 月 29 日 4、《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22 年关联交易情况确认及 2023 年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3 年 4 月 21 日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1、《倍加洁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3 年 8 月 15 日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1、《倍加洁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3年10月24日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1、《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 年度任期内,公司未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及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
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现场工作情况
2023 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
各种现场会议的机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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