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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0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海通证券作为金海通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按照贵所《关于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4】0700号,以下简称“工作函)的要求,对工作函所提及的事项进行了逐项核查,现将《工作函》所涉及问题回复如下:
本回复中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2023年报”)一致。
问题 1
年报显示,公司于2023年3月上市,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3.47亿元,同比下滑18.49%,归母净利润0.85亿元,同比下滑44.91%。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合计1.83亿元,占销售总额的比重为52.59%。其中,向关联方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富微电)销售0.29亿元,占比8.24%,同比分别下降0.49亿元、9.97个百分点。
请公司补充披露:(1)2022年、2023年前十大客户销售具体情况,包括客户名称及其所涉关联关系、销售内容、销售金额、合同执行情况、收入确认时点及依据,说明是否存在销售后退回的情形;(2)近三年向通富微电等关联方销售的具体产品型号和数量、销售金额、定价方法,以及合同签订时间、货物发出及验收时点、回款时点、已发货产品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分析与通富微电关联交易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3)结合上述情况,说明公司上市前后销售及收入确认政策是否发生变化,前期收入确认是否准确。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请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回复:
一、公司补充披露
(一)2022 年、2023 年前十大客户销售具体情况,包括客户名称及其所涉
关联关系、销售内容、销售金额、合同执行情况、收入确认时点及依据,说明是否存在销售后退回的情形;
1、2022 年、2023 年前十大客户销售具体情况,包括客户名称及其所涉关
联关系、销售内容、销售金额、合同执行情况,说明是否存在销售后退回的情形
公司作为专业的集成电路测试设备制造厂商,专注于测试分选机及其配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2023 年度,公司前十大客户销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是否 主要付 截至 2023 年
序 客户名称 为关 销售 销售金额 销售金 款周期 主要交货周期情 末当年销售
号 联方 内容 额占比 情况 况 收入对应合
同执行情况
测试
甬矽电子 分选 8,143.19 合同未具体约定
1 (宁波) 否 机等 23.54% 2-6 个 交货周期,由双 合同已执行
股份有限 设备 月 方协商交货安 完毕
公司 备品 32.11 排。
备件
测试 合同约定指定日
通富微电 分选 1,624.35 期前交货,通常 除 1 套设备
2 子股份有 是 机等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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