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20
证券代码:603061 证券简称:金海通 公告编号:2024-046
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
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 0.17491 元(含税)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4/7/25 - 2024/7/26 2024/7/26
差异化分红送转: 是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2024 年 6 月 6 日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3 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 B886346479)中的股份系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差异化分红方案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和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6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议案》,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77 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截至 2024 年 4 月 26 日的总股本 60,000,000 股,以扣除截至 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 2,423,970 股后的 57,576,030 股为基数测
算,公司拟合计派发的现金分红总金额为 10,190,957.31 元(含税)。
如自议案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则公司拟合计派发的现金分红总金额不变,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作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方案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公告的《关于调整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
分配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 689,200 股公司股票通过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故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由 2,423,970 股减少至 1,734,770 股。
公司以 2024 年 7 月 25 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 60,000,000 股,扣除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的股份 1,734,770 股,即 58,265,23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7491 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金额为 10,191,171.38 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本次现金分红总金额差异系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的尾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五位所致)。
(2)除权(息)参考价格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 号——业务办理:第五号 权益分派》等相关规定,公司将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议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因此,本次实施利润分配,公司流通股份不发生变化,流通股股份变动比例为“0”。
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58,265,230×0.17491)÷60,000,000=0.16985 元/股;
即公司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16985)÷(1+0)=(前收盘价格-0.16985)元/股。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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