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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09 17:37:40 股吧网页版
麦加芯彩: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10


证券代码:603062 证券简称:麦加芯彩 公告编号:2024-060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 0.56 元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4/10/15 - 2024/10/16 2024/10/16

差异化分红送转: 是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 2024 年 9 月 11 日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4 年半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向全体股东(不含公司回购专户库存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56 元(含税),不送红
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可参与分配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本次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108,000,00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股份 1,887,100 股后的股份 106,112,9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股利 5.6 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 59,423,224.00 元(含税)。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息)参考价格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①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计算公式如下: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06,112,900 股×0.56 元)÷108,000,000 股≈0.55 元。

② 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无送股和转增分配,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综上,本次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55)÷(1+0)=(前收盘价格-0.55)元/股。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4/10/15 - 2024/10/16 2024/10/16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除公司自行发放红利的股东外,其他股东的现金红利均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2. 自行发放对象

股东壹信实业有限公司、上海麦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刘正伟、张华勇(证券账户 A2*******1)的现金红利由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直接派发。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的有关规定,股东的持股期限(持股期限是指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续时间)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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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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