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19
目 录
一、关于融资规模以及效益测算...... 第 1—21 页
二、关于前次募集资金......第 21—33 页
三、关于公司业务与经营情况......第 33—107 页
四、关于财务性投资...... 第 107—114 页
关于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天健函〔2024〕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来的《关于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641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奉悉。我们已对审核问询函所提及的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达生物公司或公司)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汇报如下。(本说明中涉及货币金额的单位,如无特别注明,均为人民币万元,部分合计数与各单项数据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一、关于融资规模以及效益测算
根据申报材料,1)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不超 5 亿元,其中用于“30 亿颗软胶
囊及 30 亿片固体制剂生产及配套项目”2.32 亿元、“年产 20000 吨 D-异抗坏血
酸及其钠盐项目”2.68 亿元。2)本次各募投项目建成且达产后,预计内部收益率(税前)分别 35.79%、26.55%。
请发行人说明:(1)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等具体内容及测算过程,建筑面积、设备购置数量的确定依据及合理性,建筑单价、设备单价与同行业可比项目是否存在明显差异;(2)结合本次募投项目非资本性支出情况说明实质上用于补流的规模及其合理性,相关比例是否超过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的30%;(3)结合公司现有资金余额、用途、缺口和未来现金流入情况,说明本次融资规模的合理性;(4)效益预测中产品价格、成本费用等关键指标的具体预测过程及依据,与公司现有水平及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相关预测是否审慎、合理。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第 5
条、《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第 5 条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审核问询函问题 2)
经公司审慎考虑,“30 亿颗软胶囊及 30 亿片固体制剂生产及配套项目”不
再作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了相关议案。调整后,公司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6,761.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年产 20000 吨 D-异抗坏 通辽市圣达生物 36,800.00 26,761.00
血酸及其钠盐项目 工程有限公司
合计 36,800.00 26,761.00
(一) 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等具体内容及测算过程,建筑面积、
设备购置数量的确定依据及合理性,建筑单价、设备单价与同行业可比项目是否存在明显差异
1. 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等具体内容及测算过程,建筑面积、设备购置数量的确定依据及合理性
公司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6,761.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年产 20000 吨 D-异抗坏血 通辽市圣达生物工 36,800.00 26,761.00
酸及其钠盐项目 程有限公司
合计 36,800.00 26,761.00
本项目投资总额为 36,800.00 万元,建设投资为 33,800 万元,拟使用募集
资金 26,761.00 万元,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资本性支出。项目投资明细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比例 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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