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和规章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成立于 1983 年,是由一批资深注册会计师创办的首批具有 A+H 股企业审计资格的全国性大型会计审计服务机构。天健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首席合伙人为王国海,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天健合伙人 238 人,注册会计师 2,272 人;注册会计师中,83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的约定,对公司 2023 年年度财
务报表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
相应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
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的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审前、审中、审后均进行了全过程的充分沟通,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审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并审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关注重点等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协商相关的时间安排。
(二)在审计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有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
(三)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初稿的初步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在审计过程中的关注的重大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及规章的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执行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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