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5-16 18:48:22 股吧网页版
甘李药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17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五月

北京 上海 深圳 广州 武汉 成都 重庆 青岛 杭州 南京 海口 东京 香港 伦敦 纽约 洛杉矶 旧金山 阿拉木图
Beijing Shanghai Shenzhen Guangzhou Wuhan Chengdu Chongqing Qingdao Hangzhou Nanjing Haikou Tokyo Hong Kong London New York Los Angeles San Francisco Almaty

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 20 号院正大中心 3 号南塔 22-31 层 邮编:100020

22-31/F, South Tower of CP Center, 20 Jin He East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l00020, P.R. China

电话/Tel : +86 10 5957 2288 传真/Fax : +86 10 6568 1022/1838 www.zhonglun.com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相关文件,该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2.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
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

3.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

4.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9 日)的股东名册、出席现场
会议的股东的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5.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文件。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这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律师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的相关法律问题出具如下意见: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25日以公告形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了定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列明了会议时间和地点、参加人员、审议事项和参加方式等内容;于2024年5月14日以公告形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了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取消议案的公告。

2.2024年5月16日下午14:00,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在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南凤西一路8号二层会议室如期召开,会议实际召开的时间、地点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内容一致。

3.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时间如下: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9:15至2024年5月16日15:……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