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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29 17:59:24 股吧网页版
正裕工业:舆情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30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
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杂志、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三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危机时)实行统一领导、统一
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注重职能部门的响应与协作,提高防范声誉风险和处置声誉事件的能力和效率。

第四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
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信息)处理工作
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拟定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四)负责做好向证券监管机构的信息上报工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信息沟通工作;

(五)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舆情工作组的舆情信息采集设在公司证券投资部,负责对媒体信息
的管理,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社情,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各类舆情的信息和处理情况及时上报舆情工作组。

第七条 舆情信息采集范围应涵盖网站、微信、微博、公众号、视频号、

网络媒体、上证E互动问答、股吧等各类型信息载体。

第八条 公司下属子公司设舆情信息联络人,负责监控媒体发布的与本其相
关的报道信息,若发生舆情事件,第一时间将信息汇总报送至公司证券投资部,并协助公司证券投资部对相应事件进行核实。

第九条 各子公司有关人员报告舆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
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十条 其他各职能部门等作为舆情信息采集配合部门,主要应履行以下职
责:

(一)配合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相关工作;

(二)及时向公司证券投资部通报日常经营、合规审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舆情情况;

(三)其他舆情及管理方面的响应、配合、执行等职责。

第三章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十一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一)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快速制定相应的媒体危机应对方案;

(二)协调宣传、真诚沟通。公司在处理危机的过程中,应协调和组织好对外宣传工作,严格保证一致性,同时要自始至终保持与媒体的真诚沟通。在不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下,真实真诚解答媒体的疑问、消除疑虑,以避免在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引发不必要的猜测和谣传;

(三)勇敢面对、主动承担。公司在处理危机的过程中,应表现出勇敢面对、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主动承担的态度,及时核查相关信息,低调处理、暂避对抗,积极配合做好相关事宜;

(四)系统运作、化险为夷。公司在舆情应对的过程中,应有系统运作的意识,努力将危机转变为商机,化险为夷,塑造企业良好的社会及品牌形象。
第十二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报告流程:

(一)知悉各类舆情信息时,要快速反应给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公司证券投资部,同时在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后应当立即报告公司董事会秘书;
(二)公司董事会秘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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