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7-10 17:38:03 股吧网页版
南华期货: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11


证券代码:603093 证券简称:南华期货 公告编号:2024-028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最终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3.90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
会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资金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 回购股份方式:采用集中竞价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东阳市横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为控股股东,其为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内东阳市横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否减持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监高、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余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 3 个月、未

● 相关风险提示:

1.回购期限内,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价格上限,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或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回购的事项发生,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将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如出现上述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公司将根据风险影响程度择机修订回购方案或终止实施,并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并编制了本次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
购股份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已经 2/3 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
编号:2024-025)。

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 2/3 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7/9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5,000 万元~10,000 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13.90 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