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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5 15:41:36 股吧网页版
越剑智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报告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603095 证券简称:越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4-019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如未
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 36个月内将已回购股份使用完毕,尚未使
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做调整,则本回购方
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回购规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
民币 3,000 万元(含)。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回购价格区间: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
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 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相关股东减持计划:截至董事会审议股份回购决议日,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未
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
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期限内,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
上限,可能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2、

若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
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的事项发生,可能存在本次回购方案
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3、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
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
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部门的最新规
定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5、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
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予以实施,并根据回
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4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回购股份方案的制定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有效地将股东
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若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未能转让完毕,公司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予以注销。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期限

1、本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之一,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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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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