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603096 证券简称:新经典 公告编号:2024-012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及所有者权益产生影响。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
〔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6 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 2023 年 1月 1 日起施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变更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解释第 16 号》,对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
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根据《解释第 16 号》的要求,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2、变更时间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解释 16 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
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
起执行。
3、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该规定,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对 2022 年 1 月 1 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因 合并 母公司
新租赁准则税会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8,503,174.12 506,617.78
新租赁准则税会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7,930,849.44 472,518.76
新租赁准则税会差异 未分配利润 572,900.10 34,099.02
新租赁准则税会差异 少数股东权益 -575.42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并 母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的 受影响的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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