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0-16 17:49:08 股吧网页版
川仪股份:川仪股份公司章程(2024年10月草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17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草案)

二〇二四年十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党委会
第六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七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十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其出资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其合法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保护。

第三条 公司系经有关商务主管部门批准并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
部备案后由重庆川仪总厂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公司在重庆市市场
监 督 管 理 局 注 册 登 记 , 取 得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91500109203226384B。

第四条 公司于 2014 年 7 月 10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0000 万
股,于 2014 年 8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五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CHONGQING CHUANYI AUTOMATION CO.,LTD.

第六条 公司住所: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村 1 号;邮政编码:400700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1,341.1750 万元。

第八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由
董事会选举产生。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
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
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
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十三条 根据《公司法》、《党章》的规定,在公司设立中国共产
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开展党的活动。党组织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发挥领导作用。公司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公司坚持党的建设与企业改革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建工作同步开展,明确党组织在企业决策、执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