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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6-13
证券代码:603101 证券简称:汇嘉时代 公告编号:2024-030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每股分红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金额: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56 元(含税)调整为 0.25633 元(含
税)。
本次调整原因:自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
日,因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599,732 股,故公司总股
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从而导致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发生变
动。公司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对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每股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一、调整前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 日、2024 年 5 月 1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及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
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56 元(含税)。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总股本470,4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0,422,400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汇嘉时代百货
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二、本次调整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配金额的原因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的议案》。
2024 年 6 月 6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 286,132 股。上述
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累计回购股份 599,732 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 599,732 股后,公司本次实际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为 469,800,268 股。
三、调整后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依据上述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变动情况,公司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对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每股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每股派发现金红利由 0.256 元(含税)调整为 0.25633 元(含税)。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1.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原定利润分配总额÷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120,422,400÷469,800,268≈0.25633 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五位)。
2.实际利润分配总额=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0.25633×469,800,268=120,423,902.70 元(含税,本次实际利润分配总额差异系每股现金红利的尾数四舍五入调整所致)。
综上所述,本次调整后利润分配方案实际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由
470,400,000 股减少至 469,800,268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由 0.256 元(含税)
调整为 0.25633(含税),利润分配总额由 120,422,400 元(含税)调整为120,423,902.70 元(含税),具体以权益分派实施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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