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11
证券代码:603106 证券简称:恒银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8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信托产品逾期兑付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北京市高级人
民法院下发的《民事判决书》(2024)京民终 844 号,关于天津致融建
筑材料销售有限公司因与国民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民信托”)、原
审被告融创华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天津金易晟辉置业有限公司、天津
星耀投资有限公司、福建万合鸿业建设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不服北京金融法院(2023)京 74 民初 1148 号民事判决,向北京市高级人
民法院提起上诉,现已审理终结,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一、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运营和公司日常资金周转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60,0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
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并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披露了《关于使用
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为 2021-012)。
2021 年 7 月 13 日,公司购买了国民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民信托”)
的“国民信托·慧金 87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金额为 17,000.00 万元,期限 18 个
月,预期年化收益率 11.00%。截止目前,公司共计收到该产品投资收益 1,298.59
万元,本金 16,999.15 万元及剩余投资收益到期未兑付。
2021 年 9 月 10 日,公司购买了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
安信托”)的“长安宁—盈祥 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金额为 1,500.00 万元,期
限 12 个月,预期年化收益率 8.00%。截止目前,公司共计收到该信托产品投资
收益 63.67 万元,本金 1,500.00 万元和剩余投资收益尚未兑付。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7 日披露了《关于购买信托产品逾期兑付的风险提示性
公告》(公告编号为 2022-31),于 2022 年 12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购买信托产品
逾期兑付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为 2022-042)、《关于购买信托产品逾期
兑付的风险提示补充公告》(公告编号为 2022-043),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披露了
《关于购买信托产品逾期兑付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为 2023-004)、于 2024
年 5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购买信托产品逾期兑付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为
2024-017)。
二、购买信托产品的进展情况
(一)2022 年 9 月 6 日,公司收悉长安信托“长安宁—盈祥 1 号集合资金信
托计划”临时公告,主要内容如下:融资方正邦集团有限公司未按照《长安宁— 盈祥 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贷款合同》及补充协议的约定如期履行还款义 务,已造成信托计划逾期。上述信托产品逾期的原因为,受“猪周期”影响,正邦 集团有限公司近期因流动资金紧张,导致信托产品发生逾期未兑付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长安宁—盈祥 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项目无实质性进
展,待有后续进展公司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法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购 买信托产品逾期兑付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截止目前,本次信托计划的情况如下:
受 理财产品 目前 实际投入 尚未收回 已实际取
托 名称 成立日 原到期日 状态 金额 本金 得的收益
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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