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14
证券代码:603112 证券简称:华翔股份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Shanxi Huaxiang Group Co., Ltd.
(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甘亭镇华林村)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三次修订稿)
二〇二四年六月
声 明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本预案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或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预案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本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特别提示
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中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及相关事项已经公司 2023 年 5 月 16 日
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3 年 6 月 6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2023 年 11 月 1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23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会议、2024 年 6 月 1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2、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华翔实业,共 1 名特定对象,符合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部门规定的不超过三十五名发行对象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华翔实业系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关联方。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8.37 元/股,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由于公司实施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由 8.37 元/股调整
为 8.19 元/股;由于公司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由 8.19
元/股调整为 7.88 元/股。
4、本次发行的发行股票数量为 26,649,746 股,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股票数量为准。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
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以及其他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本次发行的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5、发行对象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公司股份因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
限售期满后,发行对象减持本次认购的股份,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6、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209,999,998.48 元(已扣除前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占比超过 30%的影响,最终认购款总金额等于每股发行价格乘以最终确定的发行数量)。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7、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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