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28 15:34:08 股吧网页版
ST万林: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万林物流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9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报告期内,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地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对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我们作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现就 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董事。2023 年 10 月 3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
整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公司第五届审计委员会委员由杨晓明、周德富、郝剑斌调整为杨晓明、周德富、朱军,调整后的审计委员会委员均为独立董事,其中杨晓明先生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晓明先生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审计委员会成员均具有胜任审计委员会相应工作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二、 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八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3 年 1 月 9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
暨 2022 年度审计计划沟通会,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与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字注册会计师就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相关事项(包括审计工作小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等、本年度审计重点等内容)进行了充分沟通。

2、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
暨 2022 年度审计报告初步意见沟通会,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与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字注册会计师就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执行过
程中相关事项进行交流,针对审计过程中的主要问题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初步达成一致。

3、2023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部分事项影响消除》《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2023 年 6 月 29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5、2023 年 7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协议变更的议案》。

6、2023 年 8 月 30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2023 年 10 月 12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8、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 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 2022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范围、计划等事项与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多次沟通和讨论,在会计师进场时就年度审计工作计划与安排提出了要求与建议,并持续关注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重要环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
定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有职员未在公司任职,与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也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审计小组成员与公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