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关于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保留意见涉及部分事项影响消除
专项审核报告
亚会核字(2024)第 01110023 号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目录
项目 起始页码
专项审核报告 1-2
关于 2022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消除的专项说明 3-4
关于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消除专项审核报告
亚会核字(2024)第 01110023号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万林”或“公司”)《关于 2022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部分事项影响消除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编制《关于 2022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部分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编制和对外报送、披露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万林股份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说明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在执行审核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截至本审核报告出具日,我们未发现万林股份董事会编制的《关于 2022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部分事项影响消除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与我们审核工作过程中取得的资料及了解的信息存在重大不一致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事项
本审核报告仅供万林股份披露 2022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部分事项影响消除专项说明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目的。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本所和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无关。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年度审计报告
保留意见涉及部分事项影响消除的专项说明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所”)审计了江苏万林现
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2 年 12月 31日及 2022 年度合并及公
司财务报表,并于 2023年 4月 28日出具了编号为亚会审字(2023)第 01110859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高度重视 2022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事项,积极采取措施解决、消除上述事项的影响。本公司根据涉及的问题逐步解决,对已解决问题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编制了《关于 2022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部分事项影响消除专项说明》。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内容
亚会审字(2023)第 01110859号审计报告中所描述的保留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二)所述,2021年 12月 8日,山东省微山湖大运煤焦炭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山湖大运)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向济宁市微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本公司返还自 2015年 4月至 2016年 3月期间以资金周转、经营为由陆续从微山湖大运
借得的款项 85,000,022.00 元,该案件微山湖大运 2022 年 9 月 22日撤诉。万林物流及其子公
司江苏万林木材产业园有限公司于 2022年 3月 18日将微山湖大运及陈玉芳、朱思利起述至泰州中级人民法院,要求返还垫付货款 30,994.30万元(暂定)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 1000万
(暂定)。截止 2022 年 12月 31 日公司万林物流及其子公司江苏万林木材产业园有限公司
账面应收微山湖大运及关联方 321,037,905.01元,已计坏账准备 207,110,638.21元。截至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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