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5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全资子公司
生产项目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荣泰”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交所主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浙江荣泰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全资子公司生产项目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88 号),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7,0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为 15.3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0,74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10,234.54 万元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97,005.46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 9,005.46 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于 2023 年 7 月 26 日出具《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8542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上述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年产 240 万套新能源汽车安全件项目 74,877.00 68,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合计 94,877.00 88,000.00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9,238.08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和 2023 年 9 月 6 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8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和 2023 年 9 月 6 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金额为 2,500 万元,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计划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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