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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6-11 19:09:50 股吧网页版
浙江荣泰: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12


证券代码:603119 证券简称:浙江荣泰 公告编号:2024-039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30.00 元/股(含)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22.99 元/股(含)

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2024 年 6 月 18 日(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
息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2 月 21 日,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 30.00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等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7,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859,500 股,占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
分派实施前总股本的 0.3070%,占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总股本的0.2363%;回购的最高价为 26.83 元/股,最低价为 22.82 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21,130,767.74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户内股票数量)为基数,公司拟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4 元(含税),每 10 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3 股,
不送红股。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已经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根据相关规定及《回购报告书》的约定,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根据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30.00 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 22.99 元/股(含本数),具体的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及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及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279,140,500×0.14)÷280,000,000≈0.140 元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送转比例)÷总股本=(279,140,500×0.3)÷280,000,000≈0.299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30-0.140)/(1+0.299)=22.99 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00 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含本数),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2,500.00 万元(含本数),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 22.99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08.74 万股,占公司本次转增股本后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30%。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5,000.00 万元(含本数),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 22.9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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