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3-25 18:16:11 股吧网页版
华培动力: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修改)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3-26


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 年 3 月修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
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它相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细
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并由董事长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 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
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其委员资格自动失效。委员在任期届满前可向
董事会提交书面的辞职申请。委员在失去资格或获准辞职后,董事会应根据上述
第三条至第五条的有关规定补足委员会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的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经营目标、发展方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议;

(二)对公司的经营战略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战略、市场战略、营销战略、研发战
略、人才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重大战略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公司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战略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六)定期对上一年度的战略规划执行情况进行回顾和分析;

(七)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是否进行发展战略调整、调整的因素与范围进行研究
并提出建议;

(八)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跟踪检查;

(九)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行使职权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
不得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十条 战略委员会可根据公司需要召开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五天通知全体委员。原则
上,公司应当不迟于战略委员会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会议由主
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其他委员(独立董事)主持。

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委员具有一票表决
权; 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第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
召开。

第十三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以邀请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四条 如有必要,战略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
付。

第十五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及本细则的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按规定制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意见应当在会议记录中
载明,并对会议记录签字确认,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
年。

第十七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的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十八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自行披露有关信息。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细则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二十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