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24
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 公告编号:2024-027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
及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3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及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
期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
鉴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
年激励计划”)和《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2022 年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对象在行权缴款期间,未缴纳或部分缴
纳股票期权行权款,自动放弃行权。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2021 年激励计划、2022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上
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自动放弃行权的合计 4.78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具体情
况如下:
一、2021 年激励计划已经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21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2021 年 11 月 5 日,公司通过内部办公系统对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告,公示期自 11 月 5 日至 11 月 14 日止,共计 10 天。
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通过电话、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公司监事会反映。截止
2021 年 11 月 14 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员工针对本次拟激励对象
提出的任何异议。
3、2021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2021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5、2021 年 12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6、2021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完成了 2021 年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实际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251.60 万份,激励对象人数为 749 人。
7、2022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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