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9-11 17:59:31 股吧网页版
春风动力:春风动力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授予数量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12


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 公告编号:2024-059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310 人调整为 1,308 人。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337.25 万份调整为 330.10 万份,预留授予股票
期权数量由 17.75 万份调整为 24.90 万份,拟授予总量不变。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1 日召开了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授予数量的议案》,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经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24 年 8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与会委员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24 年 8 月 7 日,公司在内部对《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
行了公示,公示期自 2024 年 8 月 7 日至 2024 年 8 月 19 日止,共计 13 天。在公
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通过电话、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公司监事会反映。截止 2024年 8 月 19 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员工针对本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提出的任何异议。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上披露了《浙
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4 年 9 月 2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并于 2024 年 9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上
披露了《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 年 9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与会委员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本次激励计划已经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激励计划》原确定了 1,310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于其中 3 名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授予的全部或部分股票期权共计 7.15 万份。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