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6-23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2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中的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18 年 9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及《关于核实<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投票权。
2、2018 年9 月8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
司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自 2018年 9 月 8日起至 2018年9月
17 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未接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此外,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 2018 年9 月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监事会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8年9月26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8年10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以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18年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5、2018年11月2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本次股票期权最终授予数量为 783.4395万份,激励对象 296 人,行权价格为人民币 84.22 元/份。
6、2020 年 4 月 27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实意见。
7、2020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8 元(含税),故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83.72 元/份调整为82.92 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1 年 4 月 2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决定注销 11 名因个人原因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201,123 份。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