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07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0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
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6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应出席董事 5 名,实际出席董事 5
名。公司董事长张帆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在原《公司章程》经营范围的基础上增加“物业管理”内容,并同意公司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 6 名变更为 7 名。
公司就上述事项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章程修改、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的
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查并出具同意的审查意见后,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帆先生、朱星火先生、林孟学先生、郭峰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前述所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
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原非独立董事仍应依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非独立董事职务。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投票。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的议
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查并出具同意的审查意见后,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建新先生、郭磊明先生、郑正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前述所有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二。
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原独立董事仍应依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务。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投票。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审议通过本议案,并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经全体董事讨论,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在任期内的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1、公司董事的薪酬政策为:独立董事在任期内的津贴为人民币 10 万元/年
(税前);其他非独立董事不再另行领取担任董事的津贴。
2、公司监事的薪酬政策为:监事不再另行领取担任监事的津贴。
表决结果: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5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建议公司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 160 万元(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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