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9-24 18:14:23 股吧网页版
汇顶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25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9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通知于 2024 年 9 月 24 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24 日
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公司董事长张帆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同意选举董事张帆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鉴于公司董事会已换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按照相关程序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进行换届选举。具体如下:
(1)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张帆;委员:朱星火、林孟学;

(2)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王建新;委员:郑正奇、郭磊明;

(3)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郑正奇;委员:张帆、王建新;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郭磊明;委员:郭峰伟、郑正奇。

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公司首席执行官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全体董事讨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张帆先生为公司首席执行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公司总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全体董事讨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胡煜华女士为公司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全体董事讨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王丽女士为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公司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全体董事讨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郭峰伟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王立凡女士、谢喜玲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附件:

1. 相关人员简历

2.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5 日

附件一:相关人员简历

张帆,男,1965 年生,中国籍,本科学历。曾任职于电子工业部第十研究所、
日本北陆电器株式会社深圳办事处、深圳市成电新电子技术有限公司。20……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