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5
证券代码:603162 证券简称:海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4-036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不存在首发战略配售股份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 0.15 元
每股转增股份 0.48 股
相关日期
新增无限售 现金红利发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条件流通股 放日
份上市日
A股 2024/4/30 - 2024/5/6 2024/5/6 2024/5/6
差异化分红送转: 是
一、 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经公司 2024 年 4 月 11 日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1. 发放年度:2023 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差异化分红方案
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5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4.80 股。如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及转增总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603,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98%,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本次权益分派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量为基数,即以总股本 614,788,022 股扣除回购股份 603,300 股后的股份数量 614,184,72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5 元(含税),以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8 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92,127,708.30 元(含
税),转增 294,808,666 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909,596,688 股(转增股本数量及转增后公司总股本数量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2)本次差异化分红送转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格: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及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及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614,184,722×0.15)÷614,788,022≈0.14985 元/股。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送转比例)÷总股本=(614,184,722×0.48)÷614,788,022≈0.47953
综上,本次权益分派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前收盘价格-0.14985)÷(1+0.47953)元/股。
三、 相关日期
新增无限售 现金红利发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条件流通股 放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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