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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31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海通发展
股票代码:603162.SH
名称 住所 通讯地址
平潭雄鹰创业投资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 福州市鼓楼区温泉
信息披露义 合伙企业(有限合 片区商务营运中心6号楼 街道湖东路268号
务人(一) 伙) 5层511室-x00103(集群 兴业证券大厦16层
注册)
平潭麒麟一号航运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
信息披露义 产业股权投资合伙 片区商务营运中心6号楼 井湾片区商务营运
务人(二) 企业(有限合伙) 5层511室-4434(集群注 中心6号楼15层
册)
信息披露义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 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福州市湖东路268
务人(三) 公司 号
股份变动性质:因平潭雄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平潭麒麟一号航运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愿参照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股占海通发展总股本5.238673%(以公司2023年3月31日总股本412,760,150股计算),并参照大股东身份适用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系海通发展实施权益分派、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股东减持计划导致持有公司的权益发生变化,以上因素共同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下降至5%以下
签署日期:2024年7月3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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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上市公司、公司、 指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发展
平潭麒麟一号航运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潭雄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指 平潭雄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平潭雄鹰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指 平潭麒麟一号航运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平潭麒麟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指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证券
本报告书 指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公司实施权益分派、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及股东减持计划导致持有公司的权益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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